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国家禁止养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国家禁止养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居民区禁止养殖牲畜相关规定?
农村养猪场不能在居民区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如何理解“禁养”政策?农民还能养殖畜禽吗?今后如何养殖?
咱们先说一下为什么在养殖业中会出现“禁养”政策?
养殖场在起初建设的时候,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建设了,尤其是小型养殖,可能就在自己家就开启养殖事业了。在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注意养殖所带来的污染情况。尤其是养殖中所带来的粪便、污水、异味等都会导致周围数百米的收到影响,导致大夏天的都不能把窗户打开。这个我有亲身经历,在我住的地方200米左右有一个中型的养猪场,遇到风向的改变。那个味道就会票到屋子里,就得赶紧的关闭窗户啊。好在去年的时候已经把这个养猪厂拆迁了。
禁养区是如何划分?
在我国禁养区大概划分5大禁养区,(1)居民饮水水源保护区(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3)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4)居民集聚生活区和医疗科研教育区域(5)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只要是在这个些区域的养殖场都是需要拆迁和关闭养殖的,对于全国的禁养区拆迁、搬离都是有一定的补偿标准的。大概包含养殖舍补贴、养殖附属设施补贴、土地的补贴、搬迁补贴、临时安置补贴、停产补贴、不可移动设备补贴等等一切保障措施。
养殖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科学养殖
从现在的趋势上看,养殖业不在传统的小作坊式养殖。都是要以小型、中型和大型规模化、科学化养殖。在养殖方便尤其是养殖所带来的污染情况非常严重,现在所有养殖场进行经营活动前,都需要先进行环保评估,如果没有达标,就无法正常营业。主要就是对养殖所带来的养殖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废气的处理,不能直接排出。如果有私自偷排养殖污水被查出会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可能还会受到刑事责任。
总结:对于未来养殖业的发展一定是科学化、集团化发展,现行的散养模式会逐渐的淘汰,就如现在发生的非洲猪瘟,大部分都是一些没有正规养殖制度的小型或微型养殖场。没有严格的饲养、消毒、管理制度,非常容易出现问题。
“禁养”政策并不是说不让农村人不养牲畜和家禽了,而是规定禁止建设多大规模的养殖场而已。毕竟农村人哪家没有养殖几只鸡、几只鸭和几头猪之类的啊!如果这些东西都不让养殖了,那么是不是在城里养宠物也算是犯法的啊?所以虽然各地区都在逐步的开展“禁养”政治,不过农民朋友们别担心,你家养的那点鸡鸭鹅什么的真不还达不到禁养的级别。
为什么国家会颁布“禁养”政策呢?其实这个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自家的那种小型养殖场污水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流里面,对水污染比较严重。而且有些靠近村庄的养殖场一到夏天那真的是臭味熏天,让附近住的居民饱受折磨。种花匠真的感同身受,因为在我们村不远处就有一个养猪场,虽然不大,但是味道却不小,平常路过的时候,老远就能闻到一股猪屎的味道,一到下雨的时候猪圈里面的水就到处冲的都是,人都没办法走。不过,村里也没人管,只能这样了。而且大家都乡里乡亲的,也不好意思因为这点小事举报人家吧!不过如果我们这边出土“禁养”政策之后,估计这个养猪场应该就会被取缔了吧!
而下一步的对于养殖业的发展方向,首先位置肯定是要选择在没有“禁养”政策的区域。其次养殖场要做到环保卫生检查达标之后才能进行养殖。还有就是关于养殖场的污水处理要采用科学的手法,比如沼气池之类的。而且对于雨季要有充足的防水准备,防止污水外泄。
题主有些曲解了政策,所谓的“禁养”政策并不是一刀切,只不过是为了环保砍掉了那些不科学的养殖散户,如果农民想要养殖,只要你的设施、养殖环境、处理污染的设备是完善的,你一样可以养殖。
过去我国的养殖业是比较分散的,虽然有一些养殖大户,但对于养殖散户来说却是九牛一毛,像泔水猪、厨余垃圾猪等在农村随处可见,而对于禽畜粪便的处理也非常差劲,弄得整个村子里都是猪粪,马路边、河塘里等。
而且,最重要的是,早些年国家对于环保这方便是比较轻视的,这就造成了重养殖轻环保的观念,现在所谓的“禁养”政策,实际上是一个过渡阶段,即重视规模养殖、又注重环保。
国家之所以禁养散户养殖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形成科学、规范的养殖、增加三率,即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禽畜生产率等,并且融合三产,促进禽畜养殖业良性发展,而农民散养禽畜的行为,很显然是与这些政策相违背的,所以必然会被“禁养”。
另外,国家一面禁止散户饲养禽畜,但对一些有经验、有实力、想要养殖的大户进行扶持,只要你按照标准建造养殖设施、配齐设备,科学养殖的基础上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国家也是对这些大户有扶持的。
所以,“禁养”只是为了更好的养殖。
如何理解“禁养”政策?农民还能养殖畜禽吗?今后如何养殖?
首先,村民小江需要说明的是:题主的所提的,是关系到国家政策类的问题。(敏感性问答谨慎回答)。村民小江的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各位参考。
近些年以来,畜牧业的生存发展加快并加大了步阀。对于保障城乡居民的菜篮子的有效供给,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对增加农民的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养殖量不断的上升,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其环境压力日渐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甚至给居(村)民的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造成了相当的影响。
2015年8月10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工作通知》。随之相应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行动计划》的出台,对于禁养区划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相应的文件规定禁养区域,包括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应该划定的区域。
禁养区划定后,一般5年内不做调整。
答案是:能。只不过要在下列的条件允许之下进行养殖。
一:不成规模的家庭养殖。也就是说家庭自然养殖。不以产生经济效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养殖。(养殖的家禽,就只为吃吃家中的剩饭剩菜。或自养自给,只为自己吃得放心。农村很多人对市场上的禽、蛋、肉不是很放心)。但其应不成规模,且无露天粪坑(或粪坑用盖板覆盖),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无影响的。无投诉的。
二:原有的大型养殖场,且在划定的禁养区外,污染排放等验收达标。动态监测(管)无违规,无投诉举报。
这是个老话题了,但在非洲猪瘟的大背景下,还是有必要再谈谈。
1、禁养不是不让养,只是禁止在禁养区进行规模化养殖。农民在非禁养区从事养殖业是合法的,在禁养区进行散养也是符合要求的。
2、虽然农民在非禁养区可以从事养殖业,但不是说就可以不管环保了,你的养殖场一样要符合环保要求才能拿到准生证、生产和发展,比如说距离居民区要超过500米,否则一样长久不了。
3、由于非洲猪瘟疫情巨大的破坏力,生猪产能大幅下降,为了保供应,很多地方开始鼓励生猪生产,建议普通农户冷静对待。一是非洲猪瘟太凶狠,二是环保是个很高的门槛,养猪已经从副业升级成产业,从整体上看,已经不是普通农户的赛道了。
当然,如果你非要从事养殖业,我们认为抓住以下几点很重要:
1、把生态作为驱动要素。重视食品安全和环保,这是决定能否生存的基础要求,不让做的坚决不能做。
2、把动物福利作为驱动要素。消费分级是未来趋势,社会的发展会导致动物福利越来越受重视,相比大中型养殖场,小型养殖场更容易在动物福利上做出成绩。
3、选择龙头企业加盟,成为它的合作农户。普通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弱,选择优秀的龙头企业加盟是条发展捷径,未来是协作发展的时代,是平台的时代,单打独斗已经过时。
总之,普通农户要想在今后搞好养殖,不能与大型养殖场拼规模和效率,你也拼不过。紧紧瞄准消费升级走差异化路线,走品质路线,才是制胜之道。
为了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只听说国家有政策,禁止农民散养猪、散养鸡,还没听说禁养狗、禁养鸟呀?看来有条件的农民是可以随意养狗或者养鸟。狗通人性,是看家护院的忠诚卫士,鸟豆人乐,是延年益寿的开心果,又是国家保护动物,何乐而不为呢?况且,人生说長不長,说短不短,禁这禁那无所谓,反正国家什么都能进口,只要人还活着,没人敢禁生死。想开了,日子就容易过了,愁寡精神爽,思多血气衰,身体健康就是福。
农村新规定农田不能养鱼,不能荒废,外出务工人员该如何处理?
农村新规定农田不能养鱼,不能荒废,农村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这一条土地管理法说是禁止永久基本农田挖圹养鱼,并没有说禁止一般农田养鱼,也没有说禁止基本农田养鱼,在不破坏土地原面貌的情况下禁止养鱼,这条土地管理法只是禁止挖圹养鱼,并沒有禁止有水资源的原生态农田养鱼。
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务农,可以发展多种经营,种养结合,农产品加工,家庭小作坊等等,因地制宜,发展本地农产品。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回家创业大有可为。
种地收入和付出太不成比例了,付出太多(人工成本和种子化肥等),收入太少(粮价太低)入不敷出。这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在家种庄稼的原因。要是种地能解决生活费用谁愿意外出打工受苦啊!
外出务工,建议自己家的农田可以让村其他留守人员打理耕种,当然让别人打理自然要给帮你打理的人相应的补偿,自行协商好就行。万一找不到人手,上报村代理帮你找到打理人。如果不上报、让农田荒废,村里将会采取相应措施。
2020年,在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也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用,如果超过两年以上未使用,土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并组织耕种!如福建省明确提出:对抛荒撂荒一年以上的,依法追回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连续抛荒撂荒二年的,依法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连续抛荒撂荒三年以上的,依法依规将承包方代表纳入本市不良信用记录。
国家规定的保证耕地红线政策必须不打折扣的落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国家禁止养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国家禁止养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