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西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主要监管病死禽畜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家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江苏省补助农民死猪无害化处理。病死30公斤以下的生猪,补助25元/头;病死30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下的,补助45元/头;病死猪,补助45元/头。病死且体重100公斤以上的生猪。农民缴费60元/头。
三、家禽无害化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一、到林业局办理相关野生动物手续;
二是由农委办理人工饲养动物的相关手续;
三、卫生局、环保局办理相关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
四是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无害化处理厂用地手续;
五、规划部门办理相关规划手续;第六,建委制度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证等。现在办理工厂,政府部门基本上要经过很多工作。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也不例外,因为相关部门的审批权就是赚钱的工具。
四、家禽无害化处理方式
1、养殖场畜禽患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不屠宰、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彻底无害化处理。
2、各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建设无害化尸体处理池。
3、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当按照动物防疫部门的决定扑杀同群动物或感染疫情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养殖场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不得交易、贩运畜禽,并就地进行隔离观察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现场兽医或上级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记录无害化处理畜禽的数量、死因、体重、处理方法、时间等必须认真记录、详细记录。
6、无害化处理后,圈舍、用具、道路等必须彻底消毒,防止病原菌传播。
7、埋葬地点应设置明显标志。当土壤出现裂缝或下沉时,应及时填土,防止液体渗漏和野狗挖出动物尸体。
8、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和流行期间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类。
五、家禽无害化处理属于什么行业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现有或者新建养殖场经县环境保护部门检查符合要求的,由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检查。部门出具受理意见。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或者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养殖场,县环保部门必须提出限期治理。列入限期治理的养殖场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并定期报告污染控制情况。治理完成后,环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将依法取缔并停止养殖活动。县畜牧渔业部门在审核动物防疫条件时,必须依法严格审核相应的环境保护条件。未经县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的养殖场,不得颁发动物防疫条件证书。
3、净化养殖环境,实行粪便集中处理。畜禽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实行集中处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提供一定量的荒地用于畜禽粪便收集和预处理。
(一)建立粪便产生台账。县畜牧部门将牵头,会同县环保、县水库养殖污染治理执法大队,对全县各畜禽养殖场日粪便产生量进行全面排查,核实总量,并建立粪便产生台账。对年产500头猪、1万只鸡的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实行承包管理,定期跟踪核查,防止非法出口造成污染。
(二)规范运输流程。实行“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储存、统一包装。畜禽粪便必须严格干湿分离。所有畜禽粪便必须存放于有盖的城市垃圾桶内,尿液和粪便必须分开存放和运输。储存桶由养殖场提前购买,并由专业公司补贴。二是统一车辆运输。畜禽粪便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县水库治污执法大队对运输车辆进行公开招标。其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运输粪便。三是统一收购。根据畜禽粪便的产量,专业公司组织人员上门调度、运输,做到随行就市。四是统一处理。收购的畜禽粪便统一运至各乡(街道)设立的预处理发酵点进行生物处理。
六、家禽无害化处理是什么意思
无害化处理,环境科学中的一个学术术语,是指去除废物中的有害物质,使废物不再污染环境并可以利用,变废为宝的过程。
通俗地说,两条鳄雀鳝已经被杀死,但它们的尸体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无害化处理方法。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现场兽医或者上级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记录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的数量、死因、体重、处理方法、时间等。认真记录,记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