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4农民养殖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7个相关介绍2014农民养殖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辛集市对养殖占地的规定?
养殖占地,应当使用一般农田或者其他土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占地应当按国土资〔2014〕127号文件的规定,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委员会备案。
农林用地占比多少合适?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养猪场用地是否应当依法审批?占用耕地问题如何做到权衡?
我是沂蒙国土人,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关于养殖用地是否需要办理用地手续,如何办理,占用耕地问题权衡问题,给你如下回答:
第一,养殖场用地是肯定需要“审批”的。政策依据是2014年9月29日,国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通知规定,养殖场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需要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手续。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审批,只是备案管理。(关于养殖用地不需要办理手续的说法,笔者查阅相关政策法规并没有找到依据,在笔者微头条有详细说明)
第二、既然需要备案,那要怎么备案,到哪里备案,如何备案呢?根据上面通知规定,设施农用地备案要到当地县级国土、农业部门申请备案管理,备案流程和备案需要准备手续在我三月一日和三日的问答中已经做出了详细说明,需要的话可以去看一下,在此不多赘述。
第三、根据通知规定,养殖用地应尽可能选用未利用地或者荒地等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占用耕地的在经营结束后,由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土地复垦责任。也就是说,养殖用地占用耕地的,一是要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和复垦保证书,二是要在经营结束后恢复土地耕种条件,不能因为养殖用地完成对耕地的破坏。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沂蒙国土人,欢迎关注点赞评论。(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养殖场占用耕地问题,其实早就存在并延续,有些养殖场早就关门了大吉了,可仍然占用着耕地,即不拆又不还耕,成了一块治不好的疮疤,不见有人过问,更不见有关部做出行动。
在当今倡导环保的前提下,一些不合规的养殖场,就要另选新址,远离居民区,按环境保护原则重建,势必要涉及到占地问题。占什么地?占用谁的土地?怎样合理合法的占用土地,就摆在了养殖业户的眼前,也摆在了主管部门的眼前。
愚人认为,养殖业需要发展,人民需要充足的肉、蛋、奶,鱼和熊掌如不能兼得,那就应舍掉一样,养殖场的占地是有限的,虽然不是直接生产粮食,但它生产肉蛋奶啊!也是玉米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详细规划,集中管理,划拔出土地,建立养殖小区,即能方便管理,又能集中处理污染问题。
笔者认为,养殖场舍应该由政府控资,实行租赁制,把补贴资金用在建场舍上,防止无休止的占地,也防止一些人以养殖为名占地骗补。
农村在耕地建养殖场算违建吗?
导读:农村农业耕地是否可以建养殖场吗?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方能改造农业耕地。如果没有经过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申请的情况下私自改造农业耕地或是建造厂房等等情况一切按违法建筑处理。一般未经同意私建的养殖场会被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要求拆除,严重的可能还会因为私自更改农业耕地的性质而罚款。
首先在自己家的农业耕地建设养殖场,必须先提出申请,得到土地管理许可,否则可能被查处罚款。在自家地里建养殖场办理手续如下:
1、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或意向协议。视养殖场项目大小需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当地农业(畜牧)部门办理相关生产手续。
3、在当地环境部门办理环评手续,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4、办理相关立项手续后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签订或缴纳土地复垦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放在以前不算,因为以前国家穷,支持大家多搞副业,多创新,而现在国家貌似富了,砖家多了,砖家为了体现自己不是一无是处,费尽脑汁想出许多损招,禁生二胎,导致现在遍地光棍,家禽禁止散养,导致今年许多人吃不起肉,禁止烧从矿上直接买回来的煤,只能烧可能是他们家亲戚家生产的什么环保型煤,导致去年冬天死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挨冻,太多太多了,砖家坐在58层高楼办公室里,喝着查收的极品茶叶,抽着受贿的高档香烟,思索着有个什么与众不同的招数能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大事他不敢,怕能不好得罪高层,就把目光盯上了广大的有苦说不出,逆来顺受的老百姓,制订了许多不切合实际的龟腚,你下楼来到地上看看,环境的污染不是老百姓用煤做饭造成的,现在又让生二胎了,大家敢生吗?如果二胎还是儿子的话,他出生的那一刻就是他爹跳楼的时候,
从字面上来看,这就算违建,当然一切皆有可能嘛!怎么做,通过什么手续,程序就不算违建呢?第一,抓住当下脱贫攻坚的各种政策,一村一企的政府支持项目,只要政府支持了,啥事都好办,然后通过村镇的一些路子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这个手续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也不花什么代价就能拿到,当然根据各地方的政策不同会有不同的花费。这条路走不通那就直接用这个养殖场去地方政府发改局报项目,项目确定了需要一个环评报告,镇村的函件,项目备案证等到住建局办理一个项目选址意见书。这样你这养殖场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开心经营了!如有需要欢迎交流,谢谢
可以肯定的是属于违建
1,占用耕地建房或者是盖厂房,我们国家的土地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任何人不得占用耕地,是不允许的,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2,在耕地建养殖场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会改变土地的结构,污染水资源,环保部门这一关也过不了。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2、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据此,如果你们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建议你们查阅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该规划没有将有关耕地划为畜禽养殖场用地范围,你们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建议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以更好地适应你村农业生产的实际
国家规定养殖场远离水源地多远才行?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如果养殖场不在上述区域,要离开水源地1000米建场即可。
张家口兰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介绍?
张家口兰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张家口兰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24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贾家营镇西深沟村,法定代表人为兰进京。经营范围包括小尾寒羊种羊、肉羊养殖;饲料、草料的加工、销售:羊肉、初级农产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的销售;蔬菜种植;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有机肥料的加工、销售;畜牧养殖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家口兰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具有10处分支机构。
一般农田和设施农用地有什么区别?
注意!农田是不准做任何改动的,设施用地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例如!大棚,养殖设施,看护房,凉晒场等。然后设施用地还要申批的,还要签复耕协议和压金等!各地的地方政策可能大同小异!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4农民养殖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4农民养殖用地的7点解答对大家有用。